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7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麻江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六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50%+面试成绩×面试所占比例50%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麻江县中医医院实体化运营,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33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麻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17个,具体详见《麻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1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实施方案》及附件1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4.部分岗位有户籍限制,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4日及之前。
5.部分岗位有工作经历限制,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4日及之前,详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7.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8.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通过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指定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0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麻江县人民医院急诊楼六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除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有工作经历限制的,需提供所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经所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
⑥在职在编及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⑦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二)报名费用
每人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现场确认时缴纳。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6日(08:30-12:00,14:30-17:30)到麻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杏山街道解放路2号行政楼2楼)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信息,对照《麻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五、考试方式
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不含1:3),采取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一起进入面试。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含1:3)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总分值为100分。
3.报名(缴费)结束后,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笔试成绩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4.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导致延误考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方式由麻江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工作专班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
1.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50%+面试成绩×面试所占比例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则对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考生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按政审程序进行政审考察,麻江县中医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九、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编制备案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在体检、政审、聘用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顺延递补2次。
十、待遇
编制备案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文件执行。
(一)备案制人员按规定统一与麻江县中医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二)根据医改相关政策,此备案制人员的编制只在麻江县中医医院有效,编制备案制人员离职后相关待遇自动停止。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主动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江县卫生健康局的业务指导,接受麻江县卫生健康局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麻江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2729165
监督电话:0855-2622452
附件1:麻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麻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原标题:麻江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实施方案
公告来源:https://www.majiang.gov.cn/zwgk/rsxx/zkzp/202411/t20241115_86084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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